8月11日,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《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。其中,《方案》指出:加快陆海风电开发。制定新一轮海上风电发展规划,进一步提升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水平。推进长江口外北部、长江口外南部、杭州湾以及深远海海域等4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,预留南、北海上风电场址至市区通道走廊。“十四五”期间重点建设金山、奉贤、南汇海域项目,启动实施百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。“十五五”重点建设横沙、崇明海域项目,建成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。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,科学建设陆上风电场。结合各区沿江沿海、工业、港口、旅游岸线区域资源,建设分散式风电。2025、2030年全市风电装机力争分别超过262、500万千瓦。
8月上海风电峰会推迟延期到10月下旬举办,准备将更充分规模将更大
加快布局大容量海上风电输电通道,“十四五”先行建设海上风电场址至崇明北通道,消纳深远海风电示范项目;“十五五”建设海上风电场址至浦东南通道,消纳更大规模深远海风电。
加快崇明东侧深远海域海上风电开发建设,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,科学建设陆上风电场,大力推动渔光、农光互补。
统筹规划海底电缆走廊,保障海上风电消纳同时集约节约用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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